400服务电话:400-716-5055(点击咨询)
昌宇燃气灶400电话是多少-全国受理客服中心
昌宇燃气灶维修全国24小时各售后服务点热线号码
昌宇燃气灶400全国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1)400-716-5055(点击咨询)(2)400-716-5055(点击咨询)
昌宇燃气灶全国官方售后维修服务点热线号码(1)400-716-5055(点击咨询)(2)400-716-5055(点击咨询)
昌宇燃气灶全国各市售后服务点热线号码《今日发布》
昌宇燃气灶客服24小时全国各售后受理客服中心
提供产品故障预警服务,通过智能监测提前发现潜在问题并通知您。
维修服务客户专属维修档案,个性化管理:为每位客户建立专属的维修档案,记录家电维修历史、使用习惯等信息,提供个性化的维修管理方案。
昌宇燃气灶客户电话维修号码-24小时服务400热线
昌宇燃气灶维修服务电话全国服务区域:
长春市德惠市、商丘市睢阳区、潍坊市安丘市、舟山市岱山县、晋城市陵川县
楚雄元谋县、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广安市前锋区、衡阳市耒阳市、宜春市铜鼓县、深圳市龙岗区、临汾市蒲县、济南市市中区、湘西州花垣县
中山市东区街道、黔东南锦屏县、安阳市殷都区、嘉峪关市新城镇、株洲市石峰区
儋州市中和镇、陇南市武都区、辽阳市太子河区、天津市河北区、六安市裕安区、焦作市山阳区、泰安市宁阳县、连云港市海州区、鹰潭市余江区、酒泉市肃州区
张掖市临泽县、文昌市文城镇、忻州市静乐县、常州市溧阳市、文昌市东路镇、衡阳市祁东县、武汉市江岸区、湘潭市湘潭县、咸阳市渭城区、哈尔滨市阿城区
万宁市山根镇、邵阳市大祥区、吉安市吉安县、赣州市信丰县、重庆市渝中区、延安市黄龙县、安庆市望江县、南通市通州区
临沂市兰山区、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常州市溧阳市、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水市松阳县、滁州市琅琊区、重庆市北碚区
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常州市武进区、上饶市婺源县、玉溪市江川区、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
杭州市建德市、温州市鹿城区、延安市子长市、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商丘市宁陵县、哈尔滨市松北区、凉山西昌市、菏泽市东明县
海口市秀英区、绥化市海伦市、六安市舒城县、怀化市洪江市、渭南市华州区、武汉市新洲区、阜阳市临泉县、哈尔滨市木兰县、南阳市内乡县
苏州市昆山市、甘南碌曲县、邵阳市武冈市、东莞市黄江镇、重庆市秀山县、牡丹江市穆棱市、伊春市乌翠区
许昌市建安区、临高县多文镇、青岛市胶州市、葫芦岛市兴城市、阜阳市颍上县
丽水市青田县、广西桂林市荔浦市、文昌市翁田镇、雅安市石棉县、连云港市连云区、吉安市吉安县、东莞市望牛墩镇
遵义市汇川区、大同市天镇县、直辖县天门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定安县龙河镇、西安市莲湖区
鸡西市滴道区、临汾市襄汾县、延边珲春市、株洲市渌口区、临沂市蒙阴县
河源市紫金县、凉山喜德县、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商洛市商州区、连云港市赣榆区、惠州市惠东县、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随州市广水市、福州市台江区、成都市新津区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株洲市炎陵县、武威市民勤县、岳阳市湘阴县、江门市蓬江区、上海市徐汇区
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临沂市河东区、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南通市海门区、乐山市峨眉山市、阜新市海州区、临汾市汾西县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洛阳市伊川县、鹰潭市贵溪市、福州市闽清县、儋州市雅星镇、西安市雁塔区、阳泉市平定县、郑州市巩义市、湘潭市湘潭县、阳江市阳东区
延安市黄陵县、上饶市余干县、聊城市东阿县、赣州市崇义县、定西市临洮县、随州市曾都区、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常德市武陵区、淮南市田家庵区、沈阳市新民市、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果洛甘德县、迪庆香格里拉市、白山市抚松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
西安市碑林区、中山市古镇镇、新乡市获嘉县、泉州市石狮市、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临汾市隰县
重庆市巫山县、德阳市什邡市、临夏和政县、红河蒙自市、保山市腾冲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延安市吴起县、泉州市德化县
澄迈县文儒镇、东莞市高埗镇、嘉峪关市峪泉镇、三明市明溪县、上饶市玉山县、嘉兴市秀洲区、邵阳市新邵县、新余市分宜县、齐齐哈尔市泰来县
大庆市大同区、海东市平安区、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信阳市平桥区、连云港市灌云县
甘南夏河县、驻马店市汝南县、铁岭市银州区、深圳市盐田区、娄底市新化县、怀化市鹤城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陇南市徽县、成都市双流区、滁州市天长市
温州市永嘉县、忻州市神池县、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海口市秀英区、铁岭市调兵山市、德州市平原县
400服务电话:400-716-5055(点击咨询)
昌宇燃气灶24小时人工服务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昌宇燃气灶售后24小时电话维修服务
昌宇燃气灶全国各市售后服务点:(1)400-716-5055(点击咨询)(2)400-716-5055(点击咨询)
昌宇燃气灶售后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400受理客服中心(1)400-716-5055(点击咨询)(2)400-716-5055(点击咨询)
昌宇燃气灶服务24小时热线号码
昌宇燃气灶售后电话-全国客户服务热线
家电健康检查,预防潜在故障:我们提供家电健康检查服务,定期对家电进行全面检查,预防潜在故障发生,保障家电长期稳定运行。
全面检测,预防故障:维修不仅是解决问题,更是预防未来故障。我们提供全面的家电检测服务,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让您的家电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昌宇燃气灶维修电话/全市各区24小时服务热线
昌宇燃气灶维修服务电话全国服务区域:
常德市临澧县、淮南市凤台县、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广安市前锋区、上海市金山区、萍乡市芦溪县、深圳市龙岗区、通化市集安市、东方市江边乡
临汾市侯马市、酒泉市金塔县、龙岩市漳平市、西宁市城北区、厦门市海沧区
永州市宁远县、宜春市宜丰县、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宁波市慈溪市、汉中市略阳县、清远市清新区
十堰市竹溪县、朝阳市龙城区、上饶市万年县、凉山布拖县、泸州市合江县、五指山市南圣
吉安市永丰县、中山市南朗镇、白银市会宁县、毕节市大方县、宝鸡市麟游县、榆林市定边县、德州市宁津县
杭州市富阳区、宝鸡市千阳县、广州市从化区、池州市青阳县、朝阳市凌源市、昭通市盐津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鹤壁市鹤山区、商洛市洛南县、红河泸西县
重庆市九龙坡区、天津市武清区、陇南市两当县、淄博市高青县、鸡西市鸡冠区
绵阳市安州区、白山市靖宇县、漳州市东山县、东莞市塘厦镇、巴中市平昌县、六安市裕安区、芜湖市镜湖区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随州市随县、运城市永济市、吉安市吉州区、大连市中山区
西宁市城中区、定西市临洮县、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甘南迭部县、哈尔滨市延寿县、太原市清徐县、鸡西市鸡东县、黄石市黄石港区、周口市扶沟县
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晋中市榆次区、汕尾市陆丰市、天水市武山县、杭州市萧山区
广西百色市田林县、蚌埠市淮上区、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朝阳市双塔区、天津市河西区
凉山金阳县、深圳市盐田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咸阳市永寿县、驻马店市正阳县、安康市石泉县、广西来宾市合山市
牡丹江市爱民区、沈阳市苏家屯区、迪庆德钦县、菏泽市巨野县、恩施州鹤峰县、东营市河口区、广西南宁市横州市、广州市越秀区、延安市延长县
怀化市会同县、黑河市孙吴县、长沙市岳麓区、中山市南头镇、雅安市芦山县、潍坊市寒亭区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宁德市古田县、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大同市阳高县、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
南阳市新野县、丹东市振安区、儋州市新州镇、黄山市祁门县、中山市横栏镇、阳江市阳春市、娄底市新化县、长治市平顺县
陇南市成县、广西来宾市武宣县、延边安图县、长治市上党区、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西安市莲湖区、中山市古镇镇、迪庆香格里拉市、黄山市歙县、丽水市青田县
天津市红桥区、儋州市中和镇、吉安市吉水县、泉州市永春县、吉林市蛟河市
定安县龙湖镇、哈尔滨市延寿县、淮北市杜集区、淄博市临淄区、甘孜丹巴县
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陇南市宕昌县、泰州市海陵区、东方市感城镇、咸宁市崇阳县、娄底市新化县、梅州市兴宁市、漯河市舞阳县
芜湖市镜湖区、黔东南凯里市、抚州市南城县、达州市宣汉县、九江市彭泽县、成都市都江堰市、中山市南朗镇、重庆市江津区、南通市崇川区、湛江市雷州市
漳州市漳浦县、三亚市崖州区、潍坊市昌邑市、遂宁市蓬溪县、德州市德城区、广西柳州市柳江区
大同市平城区、舟山市嵊泗县、长治市沁源县、怀化市鹤城区、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大理宾川县、广西河池市天峨县
贵阳市云岩区、景德镇市乐平市、鹤壁市鹤山区、宿州市萧县、巴中市巴州区、汕头市潮阳区、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黔东南榕江县、鹤岗市兴山区、绍兴市越城区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临高县多文镇、广西桂林市资源县、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乐山市沙湾区、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昌市翁田镇、海口市琼山区、洛阳市伊川县
湛江市霞山区、宜昌市枝江市、益阳市桃江县、昆明市晋宁区、广安市华蓥市
受权发布丨军用土地管理条例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用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军用土地,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军用土地,是指依法由军队单位使用管理的土地,但不包括军队单位租用、借用的土地。
第三条 军用土地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基础资源。国家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用地需要,为巩固国防、强军兴军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条 军用土地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军事需求牵引、军地统筹保障、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代表中央军事委员会行使。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后勤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职权,负责本单位军用土地使用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职责负责土地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要求,加强对军用土地使用的统筹规划,引导军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第七条 军用土地应当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办理军用土地不动产登记,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国家对不动产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军用土地的权利人登记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同时注明具体使用管理的军队单位代号,没有军队单位代号的注明军队单位名称。
第八条 对于下列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认其使用权属于军队,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一)军队依法依规填海、围湖和开垦复垦的土地;
(二)由军队接收、没有移交地方且仍由军队使用管理的农场、马场、林场、牧场、水产养殖场、训练场、靶场、旧机场等土地;
(三)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前由军队单位占有并一直使用管理至今的土地。
第九条 军队单位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地籍调查要求和军队建设发展需要,组织军用土地调查、统计。
第十条 军队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优先使用存量军用土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等要求,尽可能使用未利用地,并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军队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充分考虑保障军队建设用地需要,并征求军队有关单位的意见。
第十一条 国家健全军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通报和军地对接机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军队建设年度计划等决策部署,编制年度新增用地需求清单,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年度新增用地需求清单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年度新增用地需求清单转发相关市、县人民政府。相关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军队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
第十二条 前条规定的军队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及时、足量供应土地;依法属于划拨供地范围的,以划拨方式供应。涉及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军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军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需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
军队重点建设项目确需提前开工建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先行用地;经批准先行用地的,军队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军队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编制,按程序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下达。
第十四条 军队建设项目用地实行标准控制制度。军队单位应当落实军队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科学测算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用地规模。
军队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 在军用土地的上方建设架空设施或者在军用土地的下方建设地下管线、轨道交通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应当经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经批准;涉及军事设施的,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公益事业等原因需要借用军用土地的,应当与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签订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土地,并不得在借用的军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协议应当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协议约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期满后确需继续借用的,应当重新签订协议并报经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组织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可以在商请军队师级以上单位同意后临时借用军用土地,军队单位同步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根据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军队单位可以采取军队与地方土地使用权置换整合或者向地方转移军用土地的使用权等方式处置军用土地的使用权。
处置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应当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未经批准的,处置行为无效。
第十八条 处置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优先采取军队与地方土地使用权置换整合方式,将布局分散、利用率低、使用受限的军用土地置换整合为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需要的土地资源。
军队与地方土地使用权置换整合可以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制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转移:
(一)地方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军用土地;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等军事设施报废、迁建或者改作民用,原设施占用的土地军队不再使用、保留;
(三)军用土地失去军事利用价值,不再需要使用、保留。
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向地方转移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土地使用权交接,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应当按照程序上报原审批机关。
军用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登记或者依法注销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相应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军队单位处置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依法组织地价评估,评估价格作为置换土地或者获得补偿的依据。军用土地地价评估办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侵占、污染、破坏军用土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侵占、污染、破坏军用土地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十二条 军队后勤保障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建立军用土地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互相通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因军队战备训练、科研试验等专项军事活动确需借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同意,可以由军队单位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用地协议,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使用土地并给予补偿;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污染、破坏军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六条 军队人员、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军用土地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军队划入有关单位运营的土地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军用土地的条件、办理程序、补偿标准等事项,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规定。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编辑:王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