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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温州9月25日电(曹丹)刑事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9月21日至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媒体走进浙江温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层实践。面对“判实未执”“财产刑执行难”等刑事执行“顽疾”,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运用数字监督、融合履职等方式打破壁垒,推动生效判决从“白纸黑字”落到实处。
“过去,对于登记在罪犯配偶或家庭成员个人名下的财产,传统执行手段往往难以有效触及。”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海霞坦言。
这一困境随着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的构建迎来转机。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将涉黑恶犯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案件的罪犯婚姻登记信息、本人及其配偶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数据进行碰撞,让“沉睡”的财产线索浮出水面。
在罪犯陈某某强迫交易罪一案中,法院曾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终结执行。然而,通过模型筛查,检察官发现其配偶名下有一套购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深入调查后,证据链清晰显示:首付款40余万元来自陈某某账户,婚后还贷期间双方资金往来密切,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采纳监督意见,该房产以109万元被成功拍卖,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
另一个案例展现了刚柔并济的司法实践,在破解“收监困局”的同时,以司法温度守护未成年人。
“我孩子还小,没我不行!”实践中,部分罪犯以“未成年人唯一抚养人”为由,企图逃避服刑。如何既维护刑罚的严肃性,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考验着司法智慧。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遇到的罪犯吴某某便是典型。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却以作为5岁女儿“唯一抚养人”为由逃避服刑。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吴某某并未尽到抚养责任,反而存在家暴行为,将孩子作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甚至期间再次犯罪。
检察机关并未简单地监督办案单位“一收了之”,而是推动“收监与监护同步”机制。
在公安机关对吴某某依法收监的同时,检察机关同步联动民政部门、属地乡镇,为小女孩启动临时监护程序,落实寄养家庭并申报困境儿童补助,确保了未成年人得到妥善安置。
赵海霞表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正以“主动出击、数据驱动、协同作战”作为新的战略路径,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实现从“被动受理”向“主动侦办”转变。
近三年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成功清理89名“判实未执、应收未收”对象,不仅打通了长期存在的执行梗阻,更从个案突破中夯实了司法公正的根基,为中国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温州方案”。(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