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故障咨询电话 点击右边热线,在线解答故障拨打:400-716-5055
上斐保险柜全国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_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启动

上斐保险柜全国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

全国报修热线:400-716-5055

更新时间:

上斐保险柜全国统一服务热线服务24小时400客服电话及网点










上斐保险柜全国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400-716-5055   (温馨提示:即可拨打)














上斐保险柜全国售后维修电话-全国受理客服中心














上斐保险柜售后维修中心服务-售后服务网点〔2〕400-716-5055














 














维修过程中,我们会使用专业工具,确保维修的精准度和效率。














 






















维修服务定期技术更新培训,紧跟时代:定期组织技师参加技术更新培训,学习最新维修技术和产品知识,确保服务与时俱进。




透明服务流程:从报修到维修,全程透明,让您清晰可见。






















 














全国服务区域:孝感、深圳、北京、大连、许昌、恩施、哈尔滨、无锡、宜宾、滁州、辽源、钦州、兰州、延安、松原、长春、苏州、绥化、漯河、鞍山、鹤壁、铜仁、揭阳、张家口、湘潭、德州、安康、丽江、遵义等城市。














 






















服务电话是多少-全国受理客服中心:400-716-5055














 






















嘉兴市桐乡市、景德镇市昌江区、中山市神湾镇、遵义市红花岗区、遂宁市船山区、许昌市建安区、沈阳市沈河区、滨州市滨城区、景德镇市浮梁县














 














 














四平市铁西区、宜宾市叙州区、清远市连州市、衡阳市蒸湘区、重庆市云阳县、大同市平城区、遵义市余庆县














 














 














 














漳州市长泰区、揭阳市普宁市、湘西州保靖县、温州市乐清市、常州市新北区、内江市隆昌市、珠海市斗门区、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运城市万荣县














 






 














 














襄阳市宜城市、张掖市甘州区、杭州市余杭区、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南通市如皋市、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鹰潭市月湖区、南阳市淅川县、抚顺市东洲区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启动

  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15日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各药品相关企业:

  按照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进度安排,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启动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自2025年7月16日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面向企业开放信息填报通道。持有填报范围内药品参比制剂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注册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均可参加(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境内代理人填报)。

  1.新用户需在登录页面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平台账号注册,用户账号长期有效无需重复注册;

  2.已有用户账号,需要重新提交与本次集采相关的资质文件,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品种信息”维护;

  3.企业登陆平台后,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企业登录”进行填报。

  二、填报内容

  1.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授权书等);

  2.符合药品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说明书等);

  3.具体资料以平台的上传要求为准。

  三、注意事项

  本阶段信息填报系统将于2025年7月31日16:00停止填报,截至7月31日17:00审核通过的各厂牌药品信息将作为本次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信息并提交的药品,将不纳入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

  联系方式: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服务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1.拟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

  2.过评数量达到条件未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拟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

  附件2.过评数量达到条件未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

【编辑:于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