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故障咨询电话 点击右边热线,在线解答故障拨打:400-716-5055
英鹏空调24小时全国各售后客服号码

英鹏空调24小时全国各售后客服号码

全国报修热线:400-716-5055

更新时间:

英鹏空调全国总部售后服务点热线号码










英鹏空调24小时全国各售后客服号码:400-716-5055   (温馨提示:即可拨打)














英鹏空调全国售后维修电话-全国受理客服中心














英鹏空调全国24小时400客服服务中心400-716-5055














 














家电安全评估,预防潜在风险:我们提供家电安全评估服务,对家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客户使用安全。














 






















维修过程客户参与:在部分维修项目中,我们邀请客户参与维修过程,共同监督维修质量。




专业维修技能:售后团队拥有丰富的维修经验,解决各种家电故障。






















 














全国服务区域:益阳、汕尾、襄阳、泉州、开封、常州、崇左、塔城地区、红河、齐齐哈尔、平顶山、呼和浩特、曲靖、海南、四平、廊坊、延安、池州、盐城、伊春、湖州、焦作、达州、北海、连云港、青岛、唐山、南平、衢州、林芝、忻州、镇江、安阳等城市。














 






















英鹏空调全国维修服务网点查询:400-716-5055














 






















中山市大涌镇、运城市永济市、宿迁市宿城区、天水市秦州区、郑州市新郑市、广西崇左市宁明县、荆门市掇刀区、郑州市登封市、三亚市崖州区、佳木斯市汤原县














 














 














邵阳市新邵县、黄山市黟县、万宁市和乐镇、迪庆香格里拉市、长沙市浏阳市、辽阳市弓长岭区、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














 














 














 














重庆市黔江区、广西百色市田阳区、海北海晏县、信阳市淮滨县、遵义市播州区、赣州市全南县、甘南临潭县、广元市昭化区、曲靖市沾益区














 






 














 














成都市郫都区、安阳市内黄县、玉溪市江川区、绥化市安达市、盐城市大丰区、甘南玛曲县

事关社保、竞业协议等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

  近两年来,社会保险、竞业限制、福利待遇等类型案件量呈上升趋势。今天(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争议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

  “不缴社保约定”无效 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竞业限制不得滥用 非涉密人员签约不生效

  竞业限制协议是市场中常见的保护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的合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但有些公司不管劳动者是否接触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无差别地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高额违约金,严重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

  为遏制竞业限制协议“滥用”,保障人才有序流动,此次司法解释明确了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或无效的情形。规定:劳动者未知悉、接触保密事项,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这意味着,不属于竞业限制范围的劳动者,即使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此约定对劳动者也没有拘束力。

  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 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但实践中,存在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是否还需支付二倍工资?

  司法解释明确:非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支付二倍工资。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订立,因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订立等。此外,在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续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二倍工资。

  明确“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认定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否认签约次数、变相逃避义务,损害劳动者权益,对此司法解释明确“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明确责任主体 解决转包、混同用工等问题

  实践中,转包、分包、挂靠、混同用工等现象频发,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出现承包人、被挂靠人、实际用工方相互推诿的情况,导致劳动者权益难以保障。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承包人违法转包、分包给无合法经营资格主体,或者被挂靠人允许挂靠的,承包人、被挂靠人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责任。

  针对实践中常见的“混同用工”问题,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保护规则:混同用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关联单位依法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等责任。

  监制丨陆毅

  制片人丨张奇斌

  策划丨陈晓月

  记者丨张赛 王帅

  编辑丨陈浩洲

  审校丨刘洋 【编辑:刘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