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故障咨询电话 点击右边热线,在线解答故障拨打:400-716-5055
Level保险柜全国24小时服务客服受理中心_《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Level保险柜全国24小时服务客服受理中心

全国报修热线:400-716-5055

更新时间:

Level保险柜全国官方售后服务点热线号码















Level保险柜全国24小时服务客服受理中心:(1)400-716-5055
















Level保险柜客户电话维修号码-24小时服务400热线:(2)400-716-5055
















Level保险柜各全国统一售后24小时受理客服中心
















Level保险柜定制保养计划,个性化服务:根据您的家电使用情况和需求,我们提供定制化的保养计划,确保家电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Level保险柜维修服务环保材料推广,倡导绿色生活:在维修过程中,我们积极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Level保险柜全国各点专业服务点热线号码查询
















Level保险柜售后服务电话全国服务区域:
















广西百色市田林县、天津市西青区、福州市仓山区、中山市板芙镇、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临汾市乡宁县、贵阳市观山湖区
















运城市盐湖区、儋州市新州镇、襄阳市老河口市、咸阳市武功县、无锡市新吴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徐州市沛县
















铜川市宜君县、湘西州永顺县、抚顺市顺城区、中山市中山港街道、伊春市金林区、赣州市大余县、哈尔滨市通河县
















赣州市瑞金市、宁波市海曙区、深圳市南山区、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信阳市潢川县、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长春市绿园区、陇南市徽县、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
















盐城市亭湖区、深圳市龙华区、琼海市会山镇、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铜川市王益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甘孜泸定县、大庆市让胡路区
















天水市清水县、黑河市嫩江市、海南兴海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迪庆香格里拉市、荆门市京山市、成都市锦江区、金华市义乌市
















汕头市澄海区、云浮市云城区、菏泽市成武县、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陇南市成县、徐州市沛县




铜川市耀州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上海市宝山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松原市乾安县、广西南宁市隆安县、海南同德县
















湘西州凤凰县、汉中市镇巴县、洛阳市汝阳县、南平市延平区、淮安市洪泽区、德州市乐陵市、屯昌县屯城镇、赣州市定南县、青岛市城阳区、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

《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8月22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提到,稀土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稀土生产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确定。除依据前款确定的企业外,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办法全文如下:

  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7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令第7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稀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稀土开采,是指将氟碳铈矿、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矿等各类稀土原矿进行采选,生成稀土矿产品的生产过程。

  本办法所称稀土冶炼分离,是指将稀土矿产品加工生成各类单一或者混合稀土氧化物、盐类以及其他化合物的生产过程。

  第三条 国家对稀土开采(含稀土矿产品等)和对通过开采、进口以及加工其他矿物所得的各类稀土矿产品(含独居石精矿)的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管理。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国家稀土资源储量和种类差异、稀土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市场需求等因素,研究拟定年度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总量控制指标),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总量控制指标,综合考虑稀土生产企业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环保安全水平等因素,细化分解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稀土开采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以下统称稀土生产企业),并通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总量控制指标下达情况通报稀土生产企业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第七条 稀土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

  稀土生产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确定。

  除依据前款确定的企业外,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

  第八条 稀土生产企业对本企业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

  第九条 稀土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月度、年度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稀土生产企业月度、年度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及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条 稀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稀土产品流向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录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的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 稀土生产企业应当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保障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规定要求,确保监督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内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总体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

  第十三条 稀土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稀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稀土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核减下一年度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6月13日公布的《关于印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285号)同时废止。 【编辑:于晓艳】

相关推荐: